【原文注音】
和 大 怨 , 必 有 馀 怨 ; 报 怨 以 德 , 安 可 以 为 善 ? 是 以 圣 人 执 左 契 , 而 不 责 于 人 。 有 德 司 契 , 无 德 司 彻 。 天 道 无 亲 , 常 与 善 人 。
【注释】 1、报怨以德:许多学者都以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内,但据上下文意应在本章内。 2、契:契约。 3、责:索取所欠。 4、司彻:掌管税收的官职。 5、无亲:没有偏亲偏爱。
【译文】 和解深重的怨恨,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;用德来报答怨恨,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?因此,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,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。有“德”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,没有“德”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。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,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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