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清) 褚 人 获
明 万 历 中 , 钱 若 赓 守 临 江 , 有 异 政 。 有 乡 人 持 一 鹅 入 市 , 寄 店 中 后 他 往 。 还 , 索 鹅 , 店 主 赖 之 , 云 :“ 群 鹅 我 鹅 也 。” 乡 人 不 平 , 讼 于 官 。 公 令 人 取 店 中 鹅 , 计 四 只 , 各 以 一 纸 , 给 笔 砚 , 分 四 处 , 令 其 供 状 。 人 莫 不 讶 之 。 食 顷 , 使 人 问 鹅 供 不 ? 答 曰 :“ 未 。” 又 顷 , 下 堂 视 之 , 曰 :“ 状 已 供 矣 。” 手 指 一 鹅 曰 :“ 此 乡 人 鹅 。” 众 人 怪 之 , 守 曰 :“ 乡 人 鹅 食 草 , 粪 色 青 ; 店 鹅 食 谷 粟 , 粪 色 黄 。” 店 主 服 罪 。
(清)褚人获
明万历中,钱若赓守临江,有异政。有乡人持一鹅入市,寄店中后他往。还,索鹅,店主赖之,云:“群鹅我鹅也。”乡人不平,讼于官。公令人取店中鹅,计四只,各以一纸,给笔砚,分四处,令其供状。人莫不讶之。食顷,使人问鹅供不?答曰:“未。”又顷,下堂视之,曰:“状已供矣。”手指一鹅曰:“此乡人鹅。”众人怪之,守曰:“乡人鹅食草,粪色青;店鹅食谷粟,粪色黄。”店主服罪。
守:太守。持:拿着。 索:讨取。状:表达。食顷:一顿饭的时间。不:同“否”,没有。万历:明神宗的年号。临江:在今江西省境内。讼:诉讼,告状。于:向。公:指钱若赓(gēng)。索:索要。其:它们。少顷:一会儿。因:于是。盖:原来。莫不讶之:人们没一个不感到惊讶。众人怪之:人们都感到很奇怪。
万历(明神宗年号)年间,钱若赓做临江郡的行政长官。有个乡下人拿着鹅到集市上,寄存在客店中,去别的地方。这个乡下人回来后索要自己的鹅,店主抵赖,说:“这群鹅都是我的鹅。”乡下人不服,到衙门去告状。钱若赓命人取来店里的鹅,共计四只,各给它们一张纸,笔、砚,分在四个地方,让它们写供状。人们没有不感到惊讶的。一顿饭的时间,派人问鹅写完供状没有?差役回答说:“没有。”又过了一顿饭的时间,到堂下看看,说:“鹅已经招供了。”并指着一只鹅说:“这是乡下人的鹅。”人们感到很奇怪,钱若赓说:“乡下人的鹅吃野草,粪便的颜色是青色的;店主的鹅吃谷物粮食,粪便的颜色是黄色的"。店主于是认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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