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 先 秦 ) 左 丘 明
晋 人 归 楚 公 子 谷 臣 , 与 连 尹 襄 老 之 尸 于 楚 , 以 求 知 罃 。 于 是 荀 首 佐 中 军 矣 , 故 楚 人 许 之 。
王 送 知 罃 , 曰 :“ 子 其 怨 我 乎 ?” 对 曰 :“ 二 国 治 戎 , 臣 不 才 , 不 胜 其 任 , 以 为 俘 馘 。 执 事 不 以 衅 鼓 , 使 归 即 戮 , 君 之 惠 也 。 臣 实 不 才 , 又 谁 敢 怨 ?”
王 曰 :“ 然 则 德 我 乎 ?” 对 曰 :“ 二 国 图 其 社 稷 , 而 求 纾 其 民 , 各 惩 其 忿 , 以 相 宥 也 , 两 释 累 囚 , 以 成 其 好 。 二 国 有 好 , 臣 不 与 及 , 其 谁 敢 德 ?”
王 曰 :“ 子 归 何 以 报 我 ?” 对 曰 :“ 臣 不 任 受 怨 , 君 亦 不 任 受 德 。 无 怨 无 德 , 不 知 所 报 。”
王 曰 :“ 虽 然 , 必 告 不 谷 。” 对 曰 :“ 以 君 之 灵 , 累 臣 得 归 骨 于 晋 , 寡 君 之 以 为 戮 , 死 且 不 朽 。 若 从 君 之 惠 而 免 之 , 以 赐 君 之 外 臣 首 ; 首 其 请 于 寡 君 , 而 以 戮 于 宗 , 亦 死 且 不 朽 。 若 不 获 命 , 而 使 嗣 宗 职 , 次 及 于 事 , 而 帅 偏 师 以 脩 封 疆 , 虽 遇 执 事 , 其 弗 敢 违 。 其 竭 力 致 死 , 无 有 二 心 , 以 尽 臣 礼 。 所 以 报 也 !
王 曰 :“ 晋 未 可 与 争 。” 重 为 之 礼 而 归 之 。
* 注音校对中...
(先秦)左丘明
晋人归楚公子谷臣,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于是荀首佐中军矣,故楚人许之。
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治戎,臣不才,不胜其任,以为俘馘。执事不以衅鼓,使归即戮,君之惠也。臣实不才,又谁敢怨?”
王曰:“然则德我乎?”对曰:“二国图其社稷,而求纾其民,各惩其忿,以相宥也,两释累囚,以成其好。二国有好,臣不与及,其谁敢德?”
王曰:“子归何以报我?”对曰:“臣不任受怨,君亦不任受德。无怨无德,不知所报。”
王曰:“虽然,必告不谷。”对曰:“以君之灵,累臣得归骨于晋,寡君之以为戮,死且不朽。若从君之惠而免之,以赐君之外臣首;首其请于寡君,而以戮于宗,亦死且不朽。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,次及于事,而帅偏师以脩封疆,虽遇执事,其弗敢违。其竭力致死,无有二心,以尽臣礼。所以报也!
王曰:“晋未可与争。”重为之礼而归之。
归;送还。公子谷臣:楚庄王的儿子。连尹襄老:连尹是楚国官名,襄老是楚国的大臣。连尹、楚国主射之官。求:索取。于是:在这个时候。佐中军;担任中军副帅。治戎:治兵,演习军队。这里的意思是交战。馘(guó):割下敌方战死者的左耳(用来报功)。这里与“俘”连用,指俘虏。鼓:取血涂鼓,意思是处死。即戮(lù):接受杀戮。惩:戒,克制。忿:怨恨。宥(yòu);宽恕,原谅。与及:参与其中,相干。任:担当外臣:外邦之臣。臣子对别国君主称外臣。宗:宗庙。不获命:没有获得国君允许杀戮的命令。宗职:祖宗世袭的职位。偏师:副帅、副将所属的军队,非主力军队。致死:献出生命。
晋人把楚国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的尸首归还给楚国,以此要求交换知罃。当时荀首已经是中军副帅,所以楚人答应了。楚王送别知罃,说:“您恐怕怨恨我吧!”知罃回答说:“两国兴兵,下臣没有才能,不能胜任自己的任务,所以做了俘虏。君王的左右没有用我的血来祭鼓,而让我回国去接受诛戮,这是君王的恩惠啊。下臣实在没有才能,又敢怨恨谁?”楚王说:“那么感激我吗?”知罃回答说:“两国为自己的国家打算,希望让百姓得到平安,各自抑止自己的愤怒,来互相原谅,两边都释放被俘的囚犯,以结成友好。两国友好,下臣不曾与谋,又敢感激谁?”楚王说:“您回去,用什么报答我?”知罃回答说:“下臣无所怨恨,君王也不受恩德,没有怨恨,没有恩德,就不知道该报答什么。”楚王说:“尽管这样,还是一定要把您的想法告诉我。”知罃回答说:“以君王的福佑,被囚的下臣能够带着这把骨头回到晋国,寡君如果加以诛戮,死而不朽。如果由于君王的恩惠而赦免下臣,把下臣赐给您的外臣首,首向寡君请求,而把下臣在自己宗庙中诛戮,也死而不朽。如果得不道寡君杀我的命令,而让下臣继承宗子的地位,按次序承担晋国的军事,率领偏师(自己军队的谦称)以治理边疆,即使碰到君王的文武官员,我也不会躲避,竭尽全力以至於死,没有第二个心念,以尽到为臣的职责,这就是用来报答於君王的。”楚王说:“晋国是不能和它争夺的。”于是就对他重加礼遇而放他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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